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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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冠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金华市世纪龙腾商业有限公司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金华市冠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市世纪龙腾商业有限公司、***、***、***、倪**、***、***的银行存款2950375.3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申请执行人申请继续查封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 本院提出继续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2-02-18 |
发布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