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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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威能(无锡)供热设备有限公司 北京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昌具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钧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陈**支付赔偿款170355.2元; 二、驳回原告陈**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10元,由原告陈**负担903元(已交纳),被告北京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70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0-27 |
| 发布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