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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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岭上村西鱼池腾退返还给昌平区北七家镇岭上村村民委员会; 二、驳回昌平区北七家镇岭上村村民委员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元,由张**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