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渝北区科渝食品便利店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责任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渝北区科渝食品便利店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退还原告彭*260元货款并赔偿原告彭*2600元。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渝北区科渝食品便利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2-01-18
发布日期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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