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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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渝北区科渝食品便利店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渝北区科渝食品便利店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退还原告彭*260元货款并赔偿原告彭*2600元。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渝北区科渝食品便利店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