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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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人民政府 乳源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557.45元,由钟**负担29147.2元,由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担1410.25元。钟**已向本院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29662.48元,多预交的515.28元,本院予以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日期 | 2022-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