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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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京燃北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谷**给付北京京燃北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2018年、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1月12日的采暖费10 177.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履行); 二、驳回北京京燃北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元,由北京京燃北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42元(已交纳);由谷**负担2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直接给付北京京燃北变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