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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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焦作科丽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道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03民初206号 原告:河南道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崔勇。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系该公司员工。 被告:焦作科丽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3169号。 法定代表人:赵保。 原告河南道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焦作科丽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7日立案。原告河南道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王健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王喜欢 书记员谢琰 |
裁判日期 | 2020-04-15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