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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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仇**、王**、于**、仇**、王**、李**名下银行存款15万元或查封相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12
发布日期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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