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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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平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平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仇**、王**、于**、仇**、王**、李**名下银行存款15万元或查封相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7-12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