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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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柏森大观家居店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海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大连大世界家居广场柏森大观家居店、唐**在银行账户内资金7.41万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上述冻结银行账户期限一年;查封房屋期限三年,在查封期间不得转让、抵押等财产处置行为。 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申请,逾期则视为放弃保全申请,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