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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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景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景县屹能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2-03-04
发布日期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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