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东莞市瑞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永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永诚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瑞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被申请人何**处受让的深圳市新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2%股权份额(保全金额以3200000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谢*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