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苏州岽创营造工程有限公司
寿光市立兴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寿光市立兴防水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申请费1045元,由原告寿光市立兴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03-18
发布日期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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