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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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鲁运解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临沂市盛凯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或扣押被申请人陈庆财、临沂市盛凯物流有限公司价值14万元的财产(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案件申请费1220元,由临沂鲁运解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