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顺西航南马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20)黔0402执345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凭本裁定书向本院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5-13
发布日期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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