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责任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管理人责任纠纷
法院 垫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符**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25元,在本裁定生效后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2-02-21
发布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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