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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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
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广州市可莓日用品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广州市可莓日用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上诉人广州市可莓日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2-02-28 |
发布日期 | 2022-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