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聊城市东昌府区利建建材租赁站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1)鲁1502执5956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的,从约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2-23 |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