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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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律师协会 郑州建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判令原告***、原告***与被告***、被告郑州建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签订的《21世纪不动产郑州区域房屋买卖合同》解除。 二、判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原告***支付违约金50000元、佣金损失15000元、律师费5400元,合计70400元。 三、判令被告郑州建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原告***的房屋代办费102000元、定金5000元,合计107000元。 四、驳回原告***、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950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负担70元,被告***负担2780元,被告郑州建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担4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并将交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裁判日期 | 2020-04-17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