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一审调解书

发布于:2022-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同意向原告续**支付保险理赔款150000元,于2021年11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告自收到被告支付的150000元款项之后,原、被告之间就涉案团体人身保险(投保单号100201700083661)涉及原告部分再无其他纠纷;

三、案件受理费3264元,已减半,由原告续**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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