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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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宁市兖州区永菊窗帘店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济宁市兖州区永菊窗帘店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济宁市兖州区永菊窗帘店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50元,减半收取675元,由济宁市兖州区永菊窗帘店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2-03-04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