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富美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由被告重庆富美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对重庆市南川区XX街道XXXX小区XX栋1楼公共场所照明及安全警示设施进行增设,并对1楼大厅电梯口存放的玻璃安全隐患进行清除。

案件受理费121元(原告均已交纳),由被告重庆富美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川分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2-01-17
发布日期 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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