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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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顺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顺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杨**、章**、章**、戴**银行账户存款698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纳。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日期 | 2022-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