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04-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海金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青0121执1023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居民。

被执行人:青海金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青海金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青0121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4月14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4389.95元、加倍债务利息及协助申请执行人办理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xx号民贸大都会商住楼第x幢x单元xx层xxxx号房屋的产权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执行到位标的为4439.95元(含执行费50元),并办理了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xx号民贸大都会商住楼第x幢x单元xx层xxxx号房屋的产权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加倍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执行,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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