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2021)闽0128民初57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2021)闽0128民初57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驳回施**的其他一审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3126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126元,由施**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2-01
发布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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