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2020)皖1802民初793号民事判决。 二、对于被上诉人严**签收本案二审民事判决书前实际向案外人熊福喜支付的赔偿款本金(具体金额以一审法院负责执行工作的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上诉人***于签收本案二审民事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中的50%赔偿款项付与被上诉人严**;对于被上诉人严**签收本案二审民事判决书后向案外人熊福喜支付的赔偿款本金,被上诉人严**凭有效付款凭证与上诉人***进行结算,上诉人***于结算后的三日内将其中的50%赔偿款项付与被上诉人严**(上诉人***总付款额度以77979元为限)。 三、驳回被上诉人严**的一审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27元,由被上诉人严**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4654元,由上诉人***负担3400元,被上诉人严**负担125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