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量光荔星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广州量光荔星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亦不违背公序良俗,本院予以准许。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以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976.57元,由原告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2-02-07 |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