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1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刘**医疗费用类损失3333.33元,死亡伤残类损失28100元;

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刘**各项损失17997.79元;

三、驳回刘**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90元,由刘**负担2854元(已交纳);由钱**负担103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鉴定费2100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1-12-02
发布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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