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丰县惠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2021)吉0421民初17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东丰县惠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8,296.00元,退还东丰县惠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张**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950.00元,退还张**。周*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890.00元,退还周*。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2-03-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