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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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常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2021)黔2601民初735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上诉人梅**、贾**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4元,由上诉人梅**、贾**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梅**、贾**预交1996元,由梅**、贾**自行负担,贵州常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312元,由贵州常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12-24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