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阳市忠胜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辽宁民盛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辽阳市忠胜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以“我公司与被告已达成和解”为由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辽阳市忠胜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788元(原告预交),减半收取6894元,保全费5000元(原告预交),由原告辽阳市忠胜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2-01-25 |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