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烟台子泉商贸有限公司
梅奥(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梅奥(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烟台子泉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差价款52500元,并以52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0日起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二、驳回原告烟台子泉商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4273元,由原告烟台子泉商贸有限公司负担13561元,由被告梅奥(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负担71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需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

裁判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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