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强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黑龙江强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张**劳务费136015元及利息(以136015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张**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20元,保全申请费1270元,保全保险费500元,由被告黑龙江强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
裁判日期 | 2022-02-24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