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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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归还原告梁**本金400000元; 二、被告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梁**利息27164.38元(暂算至2021年2月23日,自2021年2月24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以4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梁**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7711元,由原告梁**负担4元,被告梁**、***共同负担770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