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无锡市钱荣石业有限公司
无为市太平山陵园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无为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无锡市钱荣石业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无锡市钱荣石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00元,由无锡市钱荣石业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2-20
发布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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