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佳木斯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同江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佳木斯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协助原告莫**办理同江市住宅,面积76.11㎡;14号楼1号门市,面积103.269㎡(以产权登记时实际测绘为准)的产权登记手续,办理产权登记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各自负担。 二、驳回原告莫**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佳木斯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2-02-23 |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