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1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李**医疗费、交通费、财产损失费等损失合计一千三百一十一元三角八分。

二、驳回原告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二十五元,由被告王*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2-06
发布日期 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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