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华奥农科玉育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法院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北京华奥农科玉育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诉讼权利所作的处分,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华奥农科玉育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北京华奥农科玉育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9400元,实际收取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北京华奥农科玉育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剩余9375元,退还北京华奥农科玉育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日期 2021-08-10
发布日期 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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