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富林节能住宅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绿太阳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东莞市富林节能住宅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撤诉申请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东莞市富林节能住宅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诉讼费3664.03元、(2021)粤1972财保1249号诉前财产保全费2529.35元,共计6193元,由原告东莞市富林节能住宅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2-01-25
发布日期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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