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远益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云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山市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广州市云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是自行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州市云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306元,减半收取计7153元,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共12153元(原告广州市云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19306元,由本院退回原告广州市云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153元),由原告广州市云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9-17
发布日期 2022-03-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