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拓洲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华阳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经审查,湖南华阳建材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湖南拓洲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名下存款XXXXXX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XXXX元,由湖南华阳建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2-02-23
发布日期 2022-03-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