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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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吉祥街道羊草沟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法库县吉祥街道羊草沟村卫生室自愿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法库县吉祥街道羊草沟村卫生室撤诉。 案件受理费706元,减半收取计353元,由原告法库县吉祥街道羊草沟村卫生室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2-02-25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