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被告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628752.44元或解除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在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2-03-01 |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