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被告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628752.44元或解除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在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2-03-01
发布日期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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