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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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辽宁康平县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申请人康平县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的保全申请,对被申请人左*、孟**的银行存款6590.94元或等值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2-24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