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焱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修理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靳**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原告济南焱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维修费13,51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靳**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1-12 |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