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3-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焱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修理合同纠纷
法院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靳**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原告济南焱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维修费13,51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靳**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1-12
发布日期 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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