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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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鸿鑫杂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益华米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毕达电控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周**、黑龙江益华米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鸿鑫杂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黑龙江省建三江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2-01-06 |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