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洪雅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47号1栋3单元1楼2号【成高国用(2015)字第41132号、监证4583382】的房产限额在147000元内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05
发布日期 2022-03-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