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鲤城区桂兵汽配商行
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鲤城区桂*汽配商行所有的闽C9XXXX思铂睿牌小型普通客车1辆归买受人王声君(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850125XXXX)所有。该车辆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王声君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王声君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三、解除鲤城区桂*汽配商行所有的闽C9XXXX思铂睿牌汽车与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2-03-01
发布日期 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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