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鲤城区桂兵汽配商行 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鲤城区桂*汽配商行所有的闽C9XXXX思铂睿牌小型普通客车1辆归买受人王声君(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850125XXXX)所有。该车辆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王声君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王声君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 三、解除鲤城区桂*汽配商行所有的闽C9XXXX思铂睿牌汽车与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2-03-01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