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石井支行 江苏鑫兴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海南支行 泰州市九旺混凝土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追加***、***为(2019)苏1281执3625号泰州市九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江苏鑫兴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应在359.56万元范围内承担责任,***应在400.6万元范围内承担责任。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3-20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