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鄂尔多斯市海荣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达拉特旗天德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达拉特旗大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87220.47元予以退回。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