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安市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汇垠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
淮安楚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普盛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慧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扣押、冻结上海慧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淮安楚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与人民币422047579.12元等值的财产;

二、冻结淮安市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淮安楚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6.5%的股权;

三、冻结江苏普盛天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淮安楚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2.5%的股权;

四、冻结***持有淮安楚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的股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广州汇垠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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